浩淼科技(831856):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年 6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关注宏观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内部的资源状况、核心竞争力、组织架构等内部因素,为公司战略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发展方向、业务布局、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的思考和规划,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三)审核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对这些重大事项的可行性、风险收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如公司的国际化战略、新业务拓展、重大技术研发等,确保公司在面对各种重大问题时能够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和优化的建议等;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协议草案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办公室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正式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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