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全资子公司购买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使用其持有的土地、房屋及设备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3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使用其持有的土地、房屋及设备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募投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拟通过参与公开竞拍或收购其他公司股权等方式取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民爆”)使用募投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6,602.59万元通过竞拍取得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南产城”)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南恺民”)100%股权并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与惠南产城签订了《产权(股权)交易合同》。 本次竞拍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竞拍股权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552922 3、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1号 4、法定代表人:刘伟雄 5、注册资本:132570.65832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05年 04月 2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惠州仲恺新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持股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收购事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收购惠南恺民 100%股权,惠南恺民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产权(股权)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 1、交易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权【粤(2025)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18493号】,坐落于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1号 S-8、9-C地块,宗地面积 37,177㎡,房屋建筑面积 866.41㎡。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零贰万伍仟玖佰元【即:人民币(小写)6,602.59万元】转让给乙方。 (2)支付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支付时间及比例: 乙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保证金 1,980.77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4,621.813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贰拾壹万捌仟壹佰叁拾元整)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4、产权过户及交割 产权过户,即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等及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5、期间损益归属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标的企业交割完成期间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的正常经营,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否则,在该期间造成标的企业损失的,乙方有权就标的企业的损失向甲方追偿。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对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本次交易完成后,惠南恺民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 六、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自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如未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产生积极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产权(股权)交易合同; 2、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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