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2:25:46 中财网
原标题:乔锋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3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2025年7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麦元村园华路103号六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修华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90,951,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3,7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5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7,201,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人,代表股份 10,951,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3,7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 7,201,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3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149,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7%;反对149,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0%;反对1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4%;反对1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4%;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8%;反对17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05%;反对17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2%;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0%;反对1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4%;反对15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4%;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7%;反对18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32%;反对18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15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50%;反对15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8%;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反对18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41%;反对18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0%;反对18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77%;反对18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7%;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2%;反对15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86%;反对15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8%;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8%;反对17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05%;反对17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0%;反对150,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4%;反对 150,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45%;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反对17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44%;反对17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浩律师、崔万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