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002274):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3)议案5、议案6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25年7月22日下午16点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云辉、王操 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2156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7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江苏华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江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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