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常州市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德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8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同德投资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同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晶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由39.03%减少至38.90%,达到1%的整数倍。 公司近日收到同德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3、同德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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