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海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6:00:42 中财网
原标题:海阳科技:海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会议资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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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大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多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须知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大会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7月16日 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3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1.29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356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93.84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8,125.136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593.8468万股变更为18,125.1368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年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主板上市。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4,531.29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2025年6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主板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 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8,125.1368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125.13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第一百九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www.sse.com.cn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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