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300133):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48.81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涉及人数为 30人。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5,384,069.88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01,073,701股变更为 1,899,585,581股。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 4月 25日至 2024年 5月 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5月 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 5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 5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八)2025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5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 5月 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2.800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业绩考核不达标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根据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012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48.812万股,涉及人数为30人。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公司 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于 2025年 3月 6日实施完成。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为: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 26,128,600.00股后的 1,874,945,1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元人民币现金。 2、公司董事会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01,073,70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股份 26,128,600股后的股本总额 1,874,945,101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4,374,286.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则 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后 P=3.61-0.02=3.59元/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P=3.59-0.013=3.577元/股; 3、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或因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等原因而离职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 7月 2日,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未满一年,按一年期计息,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1.50%;另外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1名,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4年 11月 28日,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未满一年的期间,按一年期计息,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1.50%。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 天) 即回购价格=3.577×(1+1.50%×289÷365)≈3.619元/股。 暂缓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3.577×(1+1.50%×140÷365)≈3.598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619元/股,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598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5,384,069.88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69号)。 宜已于 2025年 7月 8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