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原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0:05:46 中财网
原标题:汇川技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原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原监事
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周斌先生、副总裁李瑞琳先生、副总裁易 高翔先生、财务总监刘迎新女士、原监事柏子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49,00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4.041%)的董事兼副总裁周斌先生、副总裁李瑞琳先生、副总裁易高翔先生、财务总监刘迎新女士及原监事柏子平先生,计划在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88,07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0.215%)。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裁周斌先生、副总裁李瑞琳先生、副总裁易高翔先生、财务总监刘迎新女士及原监事柏子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职务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
周 斌董事、副总裁2025年 4 月 8日至 2025年 7 月 7日集中竞价64.042,000,0000.074%
李瑞琳副总裁     
    64.38133,4000.005%
易高翔副总裁     
    64.6220,0000.001%
刘迎新财务总监     
    64.502,999,9420.111%
柏子平原监事     
    70.12126,0000.005%
合计-5,279,3420.196%   
注:1.周斌先生、刘迎新女士、柏子平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李瑞琳先生、易高翔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2.柏子平先生自2025年5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3.上表中的“占总股本比例”为依据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计算得出。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职务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周 斌董事、 副总裁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5,4870.398%10,725,4870.3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75,1620.133%1,575,1620.058%
  合计持有股份14,300,6490.531%12,300,6490.457%
李瑞琳副总裁限售条件流通股401,0440.015%401,0440.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3,6810.005%2810.000%
  合计持有股份534,7250.020%401,3250.015%
易高翔副总裁限售条件流通股520,8370.019%520,8370.0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6130.006%153,6130.006%
  合计持有股份694,4500.026%674,4500.025%
刘迎新财务总 监限售条件流通股41,663,2021.547%41,663,2021.54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887,7340.516%10,887,7920.404%
  合计持有股份55,550,9362.062%52,550,9941.951%
柏子平原监事限售条件流通股28,326,1841.052%37,642,2451.39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42,0610.351%-0.000%
  合计持有股份37,768,2451.402%37,642,2451.397%
注:1.上表中的“占总股本比例”为依据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计算得出; 2.上表合计数与明细项目加总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导致; 3.柏子平先生自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之日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周斌先生、李瑞琳先生、易高翔先生、刘迎新女士、柏子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备查文件
周斌先生、李瑞琳先生、易高翔先生、刘迎新女士、柏子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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