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000715):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4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2025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 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 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2)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3)传 真:024-23408889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联 系 人:刘女士、周女士 5.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沈 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 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5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 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在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5 位。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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