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30日披露了《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3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4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88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近日,公司收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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