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600930):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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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6:38: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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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电新能:
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华电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电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035号同意注册。《华电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s://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 发行股数 | 4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571,428.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 本次发行价格 | 人民币 3.18元/股 |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员工参与战略配
售情况 | 不适用 |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不适用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24元(以 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2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0.2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以 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15.28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5.5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确定;每股收益
按照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1.08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07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确定)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93元(按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96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96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
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80,124.2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817,142.8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根据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 |
|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含印花税)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0,936.9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2,702.71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包括: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 254.72万元;承销费用为 11,046.17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2,745.5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上述保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 |
| | 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7,569.5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7,577.1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
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工时、服务期间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
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635.85万元,参考本次服务的工作量及实际表现等
因素,并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04.72万元;
(5)发行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825.92万元(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884.7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注: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 |
| 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 | |
| 发行人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证券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10-83567369 |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89620561 |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56839542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20262072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股权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56051603 |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23187131 |
| 联席主承销商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755-25332856、
010-66495616 |
发行人:华电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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