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陆士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博云”)于 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陆士平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971,3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1,942,6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陆士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920,010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99,053,333股变更为97,133,323股。本公告表格中比例均以最新股本 97,133,323股为基准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陆士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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