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68856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号)同意注册,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材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1,893,45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106,54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认购的战略配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共计1名,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对应的股份数量共计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0%。 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1日上市流通(因解除股票限售日期2025年7月19日和2025年7月20日均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自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针对其取得的战略配售股承诺: “我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我司承诺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满后,我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对获配股份进行减持。”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航材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航材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航材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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