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12日 00:45:36 中财网
原标题:大金重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8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9人,代表股份 355,454,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396人,代表股份 98,04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4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6人,代表股份 98,04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6人,代表股份 98,04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4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拟聘任董事出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5,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反对 26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1、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4,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0%;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4,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0%;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2.03、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4,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0%;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2.04、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2,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4%;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2.05、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5,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反对 25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2.06、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1%;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2.07、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1,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1%;反对 25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 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2.08、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1,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2%;反对 25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 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4,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1,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3%;反对 25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0,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0%;反对 26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44,92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83%;反对 9,51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56%;弃权 1,017,0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

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44,263,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15%;反对 11,17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1%;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7.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44,26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21%;反对 11,17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5%;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7.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44,265,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21%;反对 11,17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5%;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3,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25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8.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2,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4%;反对 26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8.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4,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25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 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董事并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218,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6%;反对 22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9.0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4,893,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540%;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9.0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218,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7%;反对 21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 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182,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4%;反对 25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3,732,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7%;反对 82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6%;弃权 89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

1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55,221,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5%;反对 21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弃权 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肖东律师和从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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