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7月 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00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 2.07、2.08、3.00、4.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 3.00、4.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22日—25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530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1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 7月 28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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