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8:55:39 中财网
原标题:金银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5-04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7月 14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4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 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2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1,140,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5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574,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16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565,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8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7人,代表股份
15,595,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9,174,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人,代表股份 6,421,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 6月 6日实施完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40,153,767股,公司总股本由 133,845,891股变更为 173,999,658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153,767.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3,845,891.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73,999,658.00元。

结合上述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71,0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4%;反对 4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 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3,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5%;反对 4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0%;弃权 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7,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 44,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 19,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2,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9%;反对 44,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弃权 19,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 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9,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9%;反对 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0%;弃权 19,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9%;反对 4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弃权 19,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0%;反对 4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9%;弃权 19,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4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 18,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9%;反对 4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6%;弃权 18,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85,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反对 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 18,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40,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8%;反对 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5%;弃权 18,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4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弃权 17,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9%;反对 4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0%;弃权 17,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0%;反对 4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弃权 18,8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8%;反对 4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4%;弃权 18,8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79,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7%;反对 4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弃权 17,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4,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3%;反对 4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4%;弃权 17,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8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 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权 16,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6,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3%;反对 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0%;弃权 16,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显清、凌素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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