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参会董事同意后,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及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独立董事李永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谢祖华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为进一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谢祖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谢祖华先生、黄金元先生、李永涛先生组成,其中谢祖华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洪昀先生、王欢女士、顾慧慧女士组成,其中洪昀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欢女士、李永涛先生、顾慧慧女士组成,其中王欢女士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由李永涛先生、王欢女士、黄金元先生组成,其中李永涛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谢祖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苏涛先生、黄金元先生、曾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金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募投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全资二级子公司惠南恺民作为实施主体和增加相应的实施地点。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全资二级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和增加相应的实施地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需求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和公司整体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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