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9:35:42 中财网
原标题:天玑科技: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395,85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0.13%)的董事、副总经理陆廷洁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 6日至 2025年 11月 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96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3%)。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陆廷洁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职务持股数量 (股)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股数量 的总股本比例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持股 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1陆廷洁董事、 副总经理395,8510.13%98,963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前述股份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8,96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3%)。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陆廷洁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廷洁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能够转让部分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廷洁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五、备查文件
1、陆廷洁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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