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0008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何志平、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代码:00082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829 股票简称:天音控股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志平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B座22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1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在同一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合计持股不变。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天音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音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何志平先生通过持有中国华建股东的股权控制中国华建,何志平先生通过持有恒华致胜股东的股权控制恒华致胜,中国华建直接控制恒华致胜。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此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产规划安排,对所持公司股份的结构进行调整,不构成实质性减持,也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华建持有上市公司47,641,5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5%,何志平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2,4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6%。 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4日,何志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的方式,将17,520,000股天音控股股份转让给恒华致胜,转让价格区间为11.1元-11.6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中国华建、恒华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志平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合计质押22,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7.97%,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具体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交易相关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大宗交易凭证;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www.szse.cn 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志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7月16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志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7月1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志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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