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00251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21:11:30 中财网
原标题:金字火腿: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4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16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7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7月16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 10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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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42,108,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8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9,447,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53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660,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8%。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117,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1%。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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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729,7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8%;反对 14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弃权 237,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8,7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04%;反对 141,2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弃权 237,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334,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反对 332,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1%;弃权 441,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43,9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38%;反对 332,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0%;弃权 441,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2%。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538,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反对 332,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1%;弃权 237,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47,9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88%;反对 332,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0%;弃权 237,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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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528,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7%;反对 332,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 247,3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37,5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52%;反对 332,1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8%;弃权 247,3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538,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反对 332,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 237,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47,8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81%;反对 332,1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8%;弃权 237,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496,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6%;反对 374,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5%;弃权 237,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5,8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06%;反对 374,1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3%;弃权 237,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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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241,683,1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 225,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弃权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92,1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03%;反对 225,3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5%;弃权 199,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2%。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675,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5%;反对 188,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 244,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84,9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93%;反对 188,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0%;弃权 244,0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653,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2%;反对 183,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271,3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62,2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85%;反对 183,4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4%;弃权 271,3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1%。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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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241,729,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7%;反对 178,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弃权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8,67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97%;反对 178,8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弃权 199,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2%。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庆昇、郭波、李妮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郑庆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13,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83%,郑庆昇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22,39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433%。

②选举郭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23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28%,郭波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245,80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57%。

③选举李妮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966,8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43%,李妮莎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975,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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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Xiaomao Xiao、Tianwen Tony Cai、蒋之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①选举 Xiaomao Xiao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36,8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80%,Xiaomao Xiao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45,89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98%。

②选举 Tianwen Tony Cai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36,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80%,Tianwen Tony Cai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45,88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98%。

③选举蒋之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37,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83%,蒋之欣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46,49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哲丹、郝岩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7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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