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9200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9:51:51 中财网
原标题:中草香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920016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公告编号:2025-077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内部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亦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二)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和收回上述人员的相关薪酬: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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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年 7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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