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60333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60333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二○二五年七月
(一)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二)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三)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四)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华化学。福华化学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3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P0 D 其中,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1,338,685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
2.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 附件:《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2015]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针对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福华化学签署了《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福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福华化学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适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 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意见,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范围之内,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 2、在遵守届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3、起草、修改、签署并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请、相关报告或材料,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以及办理审批、登记、备案、同意、注册、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4、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相关验资手续等; 5、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华化学,福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福华化学持有公司157,579,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华化学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福华化学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即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登记至福华化学名下之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若后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后,福华化学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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