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明新旭腾(605068):明新旭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6:55:56 中财网
原标题:明新旭腾:明新旭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旭腾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 括本次担保)5,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_________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_________ □是 否 □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2,453.23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4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7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中信银行与旭腾科技所签署的主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整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明新旭腾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8亿元,在该总额度0.8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2亿元,在该总额度4.2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剩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预计额度2024 2025
有效期自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根据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明新旭腾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庄君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6ETYX82  
成立时间2021年7月2日  
注册地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3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63,447.0456,120.03
 负债总额57,414.9050,183.85
 资产净额6,032.145,936.18
 营业收入12,725.6817,813.59
 净利润95.96124.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
、被担保人、主合同债务人: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7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453.2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本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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