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8:51:04 中财网
原标题:隆华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
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余隆振”)持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份21,499,9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持股比例下降至5% 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隆振持有公司股份22,486,5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2%)。

近日,公司收到新余隆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余隆振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6,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294%。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隆振持有公司股份21,499,9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6%,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并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余隆振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新余隆振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99,9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837%;新余隆振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8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新余隆振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持有的股份集中竞价2023年4月24日至 2023年6月2日10.9513,799,9860.8837
   2025年7月14日至 2025年7月17日11.72986,6000.2294
合计4,786,5861.1132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新余隆振合计持有股份26,286,5716.11315621,499,9854.99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833,4513.44964021,499,9854.9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11,453,1202.66351600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隆振持有公司股份21,499,9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二、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4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   
权益变动过程新余隆振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99,9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37%;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6,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294%。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由6.113156%下降至4.999996%,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 并触及1%的整倍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隆华新材股票代码301149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3,799,9860.8837  
A股986,6000.2294  
合计4,786,5861.113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6,286,5716.11315621,499,9854.99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833,4513.44964021,499,9854.9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11,453,1202.663516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隆振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8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0.88%。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9),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隆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2%)。 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 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新余隆振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新余隆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隆振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新余隆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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