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9:16:27 中财网
原标题:通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

2.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14,1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0.50%。

3.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归属价格(调整后):5.29元/股。

5.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7.96元/股调整为 5.29元/股,将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82.5万股调整为 115.5万股;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以及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204万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3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价格(调整后):5.29元/股。

6、时间安排:
(1)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时间
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2022年10%
2023年35%
2024年55%


业绩完成度
A≥Am
An≤A<Am
A<An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优秀良好合格
ABC
100.00%100.00%8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2年 6月 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22年 6月 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年 6月 17日至 2022年 6月 26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5年 7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议案》。

11、2025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 7月 18日为授予日,向 53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96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鉴于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年 6月 24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 7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6元/股调整为8.96元/股。

2、鉴于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年 6月 2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 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96元/股调整为 8.56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共计 68万股。

3、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6月 13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 2023年的业绩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56元/股调整为 7.96元/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 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583股。

同时,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56,417股进行作废处理。

4、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和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4年 9月19日和 2025年 4月 3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且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以及公司 2024年的业绩已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2025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96元/股调整为 5.29元/股,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82.5万股调整为 115.5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 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14,112股。同时,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40,888股进行作废处理。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股份总数 102,664,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0,266,439.50元(含税)。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9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9月 19日。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份总数 102,664,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46,198,977.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4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4月 30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派息:P=P -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1+n) 0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0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结合上述两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 -V)÷(1+n)=(7.96-0.1-0.45)÷(1+0.40)=5.290
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Q0×(1+n)=82.5×(1+0.40)=115.5万股。

根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再次提交 三、2022 明 (一)董 2025年 2022年限制 认为 2022年 归属的限制性 对象办理归属 (二)第 本激励计东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 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 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 票共计 714,112股,同意公司为本次 宜。 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议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 足归属条件的 42名激励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年 7 月 18 日,因此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5年 7月 18 日至 2026年 7月 17日。

(三)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 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任一情 形,满足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 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2024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年营业收入 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 2021年 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 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 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 长率(A) 对应考核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An) (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10%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35%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 55% 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 X =(A-An)/ 于 2021年增长率 An≤A<Am (Am-An) (A) *50%+50% A<An 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 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 2024年度和 2021年度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24,513,394.55元, 294,389,353.24元,2024年 相比 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 长率为 44.20%,达到激励计 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要求的触发值,业绩完成度 居于目标值和触发值之间,据 此,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4.00%。 
 对应考核 年度 
  目标值 (Am)
 2022年10%
 2023年35%
 2024年55%
   
 业绩完成度 
 A≥Am 
 An≤A<Am 
 A<An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 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 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 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 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 度。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目前在 职的激励对象共计 42名,其 中 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合格”,其第三个归 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 余下 41名激励对象的 绩效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或“良好”,第三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  
 优秀良好合格
 ABC
 100.00%100.00%80.0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7月18日。

2、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714,1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0%。

3、本次可归属人数:42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5.2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42人)1,120,000714,11263.76%
合计1,120,000714,11263.76%
注:1、上表中数据不含离职人员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2、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3182号),公司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424,513,394.55元,相比 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 44.20%,2024年的业绩已达到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An),但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目标值(Am)。据此计算,第三个归属期内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64.00%,余下 36.00%对应 403,2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公司拟对 42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 1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合计 40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3、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目前在职的激励对象共计 42名,其中 41名激励对象的绩效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余下 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 80%,因此,公司拟对其已获授的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2,6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0,888股。根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参与。

六、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并作废部分已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714,112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714,11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意见
1、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714,112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 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4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股票登记等法律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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