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镇光以及一致行动人美国万邦有限公司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镇光和一致行动人美国万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万邦”),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3.0000%):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7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3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1.0000%),其中钟镇光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07%,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0.3530%),美国万邦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570,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27%,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0.6470%);美国万邦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947,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68%,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2.000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镇光和一致行动人美国万邦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本次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镇光和一致行动人美国万邦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1,9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3.0000%):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97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3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1.0000%),其中钟镇光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07%,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0.3530%),美国万邦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570,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27%,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0.6470%);美国万邦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947,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68%,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2.0000%)。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钟镇光、美国万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4)如果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如证监会、交易所出台新的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时,本人/本企业将予以遵守。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2、钟镇光作为公司董事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3)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5)如果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镇光及美国万邦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规定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钟镇光及美国万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钟镇光及美国万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3.0000%,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钟镇光及美国万邦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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