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5-03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沈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喆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何处罚和惩戒。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 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22日 附: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喆,男,1986年 7月出生,江苏溧阳人,汉族,民盟盟员,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溧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溧阳市国资办副主任(挂职),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溧阳平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沈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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