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15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7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 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飞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4.21元/股调整为 4.01元/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853,788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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