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 公司于 2022年 3月 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日、5月 6日、6月 2日、7月 4日、8月 2日、9月 2日、10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034、039、042、045、048、050)。 截至 2022年 10月 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9,72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中的 20,000股股份。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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