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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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8:20:3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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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四方新材:重庆
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
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重庆
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重庆
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董事江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高级管理人员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谢涛、江洪波和张伟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05,000股、70,000股和70,000股,均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涛先生已减持数量为1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江洪波先生已减持数量为7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张伟先生已减持数量为7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谢涛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42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2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股 |
| 股东名称 | 江洪波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28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1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80,000股 |
| 股东名称 | 张伟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28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1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8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谢涛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1日 |
| 减持数量 | 1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4月23日~2025年7月22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10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0.91~15.69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214,027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5,000股 |
| 减持比例 | 0.058%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61% |
| 当前持股数量 | 320,0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0.19% |
| 股东名称 | 江洪波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1日 |
| 减持数量 | 7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4月23日~2025年7月22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7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2.86~14.26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949,200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04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41% |
| 当前持股数量 | 210,0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0.12% |
| 股东名称 | 张伟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1日 |
| 减持数量 | 7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4月23日~2025年7月22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7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1.65~11.67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815,763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04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41% |
| 当前持股数量 | 210,0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0.12%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重庆
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