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0:27:25 中财网
原标题:江波龙: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因自身经营管理所需,计划在 2025年 5月 27日至 2025年 8月 26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59,81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6日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公司股本总额由415,981,564股增加至 419,145,267股,导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 5.82161%稀释至 5.77767%。

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至 5%以下并触及 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于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7月 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259,6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769%。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持股比例降低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7月 23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 来源减持方 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国家集 成电路 产业基 金上市前 增资取 得的股 份集中竞 价交易2025年 6月 19日 至 2025年 7月 23日78.18-92.0882.254,159,8060.9924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
国家集成电 路产业基金合计持有 股份24,216,8065.77767%20,057,0004.78521%
 其中: 无限售条 件股份24,216,8065.77767%20,057,0004.78521%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
注:1、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五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因在股东减持计划披露后,即 2025年 5月 26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公司股本总额由 415,981,564股增加至 419,145,267股,导致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 5.82161%稀释至 5.77767%。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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