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浙江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4日 10:16:00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07,052,7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3.464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447,26699.57128,449,7880.4210155,7000.0078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598,36699.57878,315,3880.4143139,0000.0070
2.02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610,06699.57938,307,9880.4139134,7000.0068
2.03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600,26699.57888,316,1880.4143136,3000.0069
2.04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587,96699.57828,328,8880.4149135,9000.0069
2.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592,16699.57848,325,0880.4147135,5000.0069
2.06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497,96699.57378,418,1880.4194136,6000.0069
2.07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股1,998,598,46699.57878,312,4880.4141141,8000.0072
2.08议案名称: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806,46699.58918,116,0880.4043130,2000.0066
2.09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998,499,06699.57388,291,8880.4131261,8000.013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鉴雨、陈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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