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骄成超声(688392):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需求,保证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开发”)拟以其所持有的沪(2024)闵字不动产权第057878号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50亿元(含)的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实际融资金额和成本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本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骄成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贷款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骄成开发目前尚未签订具体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上述拟借款额度及担保额度仅为骄成开发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及担保金额等尚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审核同意,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具有必要性。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且贷款资金用途仅为支付项目建设款项,保证专款专用,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抵押贷款暨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抵押贷款暨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拟发生的担保外,公司(含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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