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翔集成(603929):亚翔集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时间:2025年07月24日 18:15:45 中财网
原标题:亚翔集成:亚翔集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代码:603929 公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2025年7月24日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决定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21,3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13,360,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亚翔集成60392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繁骏钱静波
电话0512-670270000512-67027000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4,724,367,080.684,039,585,433.571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815,639,047.001,828,684,965.39-0.7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683,274,815.062,850,412,886.61-40.95
利润总额192,697,755.65289,818,324.75-0.3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0,898,426.11237,311,987.98-3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60,334,772.44236,928,565.67-3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877,331,777.351,158,911,341.67-24.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8.8316.49减少7.6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751.11-32.4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751.11-32.43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0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53.99115,200,00000
EVERCREATIVE INVESTMENTSLTD.境外法 人6.0012,800,00000
WELLMAX HOLDINGS LIMITED境外法 人4.018,552,1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3.607,675,544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182,527,7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052,235,40000
邓慧敏境内自 然人0.952,025,10000
苏州华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0.931,984,00000
 国有法 人     
苏州亚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51,600,00000
苏州协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611,31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亚力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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