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赛伦生物(688163):赛伦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原标题:赛伦生物:赛伦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2)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3)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4)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除第(4)项外,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且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2)近期企业财务报表; (3)借款有关的主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5)提供的反担保情况,包括反担保的方式、反担保的可靠性,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等; (6)担保对象业务银行出具的担保对象的信贷查询记录及担保对象与贷款银行之间最近三年发生的业务往来资料等; (7)其他重要资料。 责任人有义务确保主合同的真实性,防止主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或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公司担保。 (二)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董事会应根据责任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分析申请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经营运作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确定是否给予担保或向股东会提出是否给予担保的意见。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上交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措施,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申请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应当拒绝担保。 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若所涉担保达到披露标准的,公司还应对前述事项及时披露。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已经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过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四)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能力。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的方式; (4)担保的范围; (5)担保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责任人要积极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