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301026):(2025-034)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董事刘碧波、副总经理朱丰、特定股东徐州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董事刘碧波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3%(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比例,下同);徐州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徐州博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00%;副总经理朱丰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7%。 公司近日收到刘碧波先生、徐州博通、朱丰女士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刘碧波先生、徐州博通、朱丰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完的股份在计划减持期限内不再减持。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东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刘碧波、徐州博通、朱丰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本次减持期限内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刘碧波先生、徐州博通、朱丰女士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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