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836826):回购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5-150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5.036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6.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20万股,不超过 23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5%-1.67%,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80.00万元-1,527.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七)回购价格及剩余回购数量调整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年 7月 1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6.40元/股,按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40元/股计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1,218,750股-2,386,718股。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 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年 7月 23日开始,至 2025年 7月 22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0.00%,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7月 22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0股,占公 司总股本 0.0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0.0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0元,占公司拟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0.00%。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市场情况统筹安排进行择机回购。自 2024年 9月 27日起,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直关注股价走势,寻找回购股份的时机,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对回购进展进行公告。截至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公司股票价格仍然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造成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 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定回购价格不超过 6.50元/股(由于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年 7月 1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6.40元/股),主要由于回购期内自 2024年 9月 27日至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因而无法实施回购。 四、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公告披露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五、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如下: 2024年 11月 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盖泉泓买入公司股份 8,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不适用 八、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7 24 年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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