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21:16:14 中财网
原标题:好利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5日(星期五)下午 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39人,代表股份 65,540,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20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好利科技
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65,044,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4人,代表股份 496,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5人,代表股份1,514,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7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 1,01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4人,代表股份 496,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均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共 65,540,277股。

1.01选举陈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修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6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陈修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43,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057%。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修先生当选。

1.02选举汤奇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汤奇青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69,554股,占出席本好利科技
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汤奇青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4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12%。

本议案获得通过,汤奇青先生当选。

1.03选举赵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赵斌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72,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赵斌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4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928%。

本议案获得通过,赵斌先生当选。

1.04选举林瑞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林瑞珍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5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林瑞珍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2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62%。

本议案获得通过,林瑞珍女士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现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共65,540,277股。

2.01选举蔡黛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蔡黛燕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7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蔡黛燕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4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019%。

本议案获得通过,蔡黛燕女士当选。

2.02选举周晓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周晓鸣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69,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9%。

好利科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周晓鸣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43,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66%。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晓鸣先生当选。

2.03选举钱嫣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钱嫣虹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06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钱嫣虹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1,04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333%。

本议案获得通过,钱嫣虹女士当选。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0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汤奇青先生、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667,598股。

表决结果:同意 10,39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00%;反对 20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4%;弃权 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2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456%;反对 20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832%;弃权 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5,540,277股。

表决结果:同意 65,27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4%;反对 19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6%;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0%。

好利科技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2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437%;反对 19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2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6,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9%;反对 11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30%;反对 11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94%;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8,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0%;反对 11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113%;反对 11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11%;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好利科技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6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6%;反对 11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274%;反对 11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73%;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0%;反对 12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8%;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651%;反对 12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96%;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8,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2%;反对 12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6%;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179%;反对 12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8%;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好利科技
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9%;反对 122,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6%;弃权 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471%;反对 122,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89%;弃权 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4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1%;反对 12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弃权 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782%;反对 12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55%;弃权 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6,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0%;反对 115,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92%;反对 115,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好利科技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32%;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8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6,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9%;反对 11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30%;反对 11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94%;弃权 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58,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0%;反对 120,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7%;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3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113%;反对 120,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34%;弃权 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齐欣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好利科技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2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