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 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次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总裁,提名童刚、王明超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提名李全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提名刘心强先 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提名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邹红女士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以上提名人选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以上提名人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人选王东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 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提名人选邹红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总裁,提名童刚、王明 超先生为副总裁,提名李全平先生为财务总监,提名刘心强先生 为总工程师,提名王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邹红女士为证券事务 代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潘志成 王霜 梁清华 2025年7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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