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0028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8日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2人,代表股份175,981,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5人,代表股份 21,578,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9人,代表股份 22,563,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9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5人,代表股份 21,578,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9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对 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74,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3%;反对 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弃权 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1%。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518,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89%;反对 1,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3%;弃权 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0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78%;反对 1,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96%;弃权 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13,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65%;反对 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7%;弃权 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95,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15%;反对 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73%;弃权 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05%;反对 15,92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90%;弃权 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4,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45%;反对 15,92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771%;弃权 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5,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19%;反对 15,92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3%;弃权 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7,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60%;反对 15,92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38%;弃权 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4,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14%;反对 15,91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62%;弃权 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20%;反对 15,91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58%;弃权 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2%。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40%;反对 15,91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56%;弃权 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9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24%;反对 15,91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09%;弃权 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7%。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6,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25%;反对 15,92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9.0473%;弃权 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004%;反对 15,92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42%;弃权 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3%。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9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5%;反对 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7%;弃权 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79,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610%;反对 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73%;弃权 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7%。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1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70%;反对 15,9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6%;弃权 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96,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55%;反对 15,9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64%;弃权 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1%。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05%;反对 15,92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9.0468%;弃权 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4,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45%;反对 15,92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02%;弃权 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11,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52%;反对 15,92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5%;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217%;反对 15,92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55%;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7%。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6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0%;反对 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0,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5%;反对 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4%;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1%。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04,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17%;反对 15,9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9.0479%;弃权 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8%;反对 15,9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91%;弃权 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彦宇、胡宝花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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