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002873):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1:05:36 中财网
原标题:新天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聘任相关人员情况
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推选董大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推选王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董大伦董大伦、王金华、高立金
提名委员会高立金高立金、董大伦、张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捷张捷、董大伦、官峰
审计委员会官峰官峰、张捷、何忠磊
4、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董大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5、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总经理董大伦先生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金华先生、王光平先生、魏茂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6、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总经理董大伦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曾志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光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8、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对拟聘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9、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经对拟聘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施雪雁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光平先生、王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 3号 7号楼
邮政编码:550000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光平先生、高立金先生、官峰先生、张捷女士个人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5年 7月 12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何忠磊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本科学历,中级注册质量工程师。2001年 7月至 2003年 4月先后任本公司固体车间管理员、质监员;2003年 5月至 2019年 11月先后任本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质管科科长、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2019年 11月至 2021年 4月任上海汇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总监;2021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生产总监;2022年 5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董事、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7,273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魏茂陈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主任药师、高级工程师、贵阳市市管专家、2016年荣获贵阳市劳动模范、2025年荣获贵州省劳动模范。2001年 9月至 2005年 7月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工程学士;2005年 9月至2007年 9月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2007年 9月至 2010年 7月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博士;2010年 7月至 2016年 2月先后任本公司研究员、质量总监助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 11月至 2021年 7月任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 2月至 2021年 7月任本公司配方颗粒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 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魏茂陈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1,275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曾志辉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生,本科学历,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 7月至 2002年 12月任深圳敏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课长;2003年 2月至 2009年 12月任贵州东南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 1月至 2017年 7月任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 2月至 2018年 4月负责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18年 4月至 2019年 10月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总监);2019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曾志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75,993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2006年 7月至 2016年 5月,历任中航工业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主管经理、法律顾问,中航爱游客苏格兰牧场综合部长;2016年 8月至 2017年 11月,任中青健康(贵州)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长;2017年 11月至 2020年 8月,先后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 8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6,43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施雪雁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1998年 1月至 1999年 12月,任贵州化工厅招待所出纳;2000年 1月至2003年 12月,任贵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 1月至 2020年 8月,先后任本公司市场财务部会计、市场供应科科长、产品供应部经理、市场服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2020年 8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雪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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