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60037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5—01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子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置在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1号万向三农集团总部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朱建芳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刘志刚董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及其它董事权利。会议由刘志刚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终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提名崔立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陈羿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谢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审议通过了提名崔立国、陈羿元、谢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验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崔立国、陈羿元、谢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提名董国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沈志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审议通过了提名董国云、沈志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经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验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提名委员会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董国云、沈志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或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的第(2)至(6)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或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制订或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亦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4项议案、第5项议案的(2)--(6)项子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立国:男,1980年7月生,山东潍坊人,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历任钱潮传动轴公司会计、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计划预算主管、钱潮(上海)系统财务部经理、万向钱潮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向集团组织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和使命部执行总经理,顺发恒能股份公司董事,向三创股份公司董事等职务。 崔立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陈羿元:男,1991年3月生,河南信阳人,中级会计师,政治面貌群众。毕业于河南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万向钱潮传动轴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万向集团总部财务部会计、万向研究院科技管理组会计、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及投资管理部主办会计、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和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大鼎油储有限公司董事、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大洋世家董事等职务。 陈羿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谢杨:男,1982年11月生,浙江绍兴人,高级会计师,税务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1年5月起在万向传动轴公司、万向钱潮十堰分公司、万向集团等公司工作,2018年6月至今担任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1年10月任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5年3月起任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谢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国云,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烟台开发区市政公司、山东北海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税税务代理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董国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沈志峰,男,1976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沈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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