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002267):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3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投公司”)勉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于近日完成招标工作,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认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和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重公司”)联合体为勉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中标人,该项目总投资为 619.00万元。 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联合体菱重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持股比例为 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汉投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签订施工合同事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闫禹衡、张栋、郭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一)招标人: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勉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基础设施一期 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 (三)招标内容与范围:对27个老旧小区的地下燃气管道、围楼管、立管、户内管道、调压箱(柜)、阀门、报警器、燃气表(流量计)等老化燃气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搭建燃气安全全过程监管平台,采购日后运行维护所需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燃气泄漏检测仪、维抢修相关设备、仪器仪表校验、燃气管道监检等。包括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勉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燃气管 道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发包人: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承包人: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工程概况及内容 对27个老旧小区的地下燃气管道、围楼管、立管、户内管道、调压 箱(柜)、阀门、报警器、燃气表(流量计)等老化燃气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搭建燃气安全全过程监管平台,采购日后运行维护所需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燃气泄漏检测仪、维抢修相关设备、仪器仪表校验、燃气管道监检等。 (三)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物资采购标准:质量符合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单位工程的质量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要求,施工 质量应当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施工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约定及支付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1)设计服务费费率:2.8%。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费率:下浮率5%。 2.合同价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项目总投资(619.00万元)*10%。进度款 及结算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自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汉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建设承 包人,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和成本控制。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类型业务不会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工程公司、菱重公司及受 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为147,084万元(含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次交易事项属于生产经营中的正常行为,关联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开、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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