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002607):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质押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56:19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公教育: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5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获悉李永新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司法再冻结手续,鲁忠芳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数量(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 日期解除冻结 申请人
李永新183,886,64120.73%2.98%2025年 7 月 23日2025年 8 月 1日佛山市南 海区人民 法院
合计183,886,64120.73%2.98%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累计被标记 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鲁忠芳143,651,7982.33%000.00%0.00%
李永新886,907,23214.38%610,130,87792,889,71479.27%11.40%
北京中公未来信 息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80,000,0001.30%000.00%0.00%
合计1,110,559,03018.01%610,130,87792,889,71463.30%11.40%
公司股东李永新本次解除冻结部分股份,系前期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再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 份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 日期质权人
鲁忠芳3,000,0002.09%0.05%2025年 1 月 24日2025年 7 月 30日黄子熙
合计3,000,0002.09%0.05%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鲁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被质押 数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 和冻结、标记数 量(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份限 售和冻结数量 (股)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鲁忠芳143,651,7982.33%114,250,0007 9.53%1.85%00.00%00.00%
李永新886,907,23214.38%591,277,94566.67%9.59%407,391,30468.90%295,629,287100%
北京中公 未来信息 咨询中心 (有限合 伙)80,000,0001.30%00.00%0.00%00.00%00.00%
合计1,110,559,0301 8.01%705,527,94563.53%11.44%407,391,30457.74%295,629,28772.99%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及冻结后续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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