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制定、修改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0:05:57 中财网
原标题:正海生物:关于制定、修改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改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定、修改及废止。

本次具体制定、修改及废止的制度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形式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 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制定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重大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后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制度》修订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规范》 修订后更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规范》修订
13《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管理制度》修订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1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
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8《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19《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
上述治理制度中,第 1-7项、18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制定及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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