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同惠电子(83350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9:06:21 中财网
原标题:同惠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浩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雯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王恒斌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
电话0519-85195193
传真0519-85195197
董秘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i.com.cn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
邮政编码213022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电子测量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始终专注于电子测量仪器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尤其在精密阻抗测量领域具有三十年测试理论、测试 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前景和电子测量仪器产业链扩展的深度理解,进一步深耕 传统电子测量领域,不断拓展半导体器件测试、新能源及电池测试应用场景,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电 子测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电子测量仪器,主要包括元件参数测试仪器、安规线材测试仪器、微弱信号 检测仪器、电力电子测试仪器、其它类测试仪器等五大类,主要用于各种电子元器件、材料、电子零部 件、电子整机等被测对象的性能测试、测量、试验验证及品质保证,经公司仪器检测过的产品被广泛应 用于消费电子、通讯、半导体、新能源、家用电器等领域。 1、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专业化的经营模式,贯彻“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从市场需求 出发,以客户利益为关注焦点,把公司的优势资源投入到研发、制造、品管和营销过程中,并充分发挥 公司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电子测量测试方面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满足并超越客户的期望,为客户创 造最大价值。 2、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层次、差异化的销售模式构建方案,建设了四位一体的销售模式:经销商模式、直销模 式、ODM模式、B2C模式。 1.经销商模式 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 销协议并获得公司授权,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销售产品予终端客户。经销商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市场开 发成本、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并及时就近服务客户。目前公司在全国和部分海外市场建立了完善的营销和 服务体系,为客户营造便捷、专业、高效的购买和服务体验,贴近客户、倾听客户,对客户需求作出敏 捷的反应,以最短时间满足客户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直销模式主要面向高性能高价值仪器产品的销售、 客户定制产品的销售、部分重点终端客户等。该类客户服务要求高、技术性能及技术支持多样化。通过 直销模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获知客户需求,研发及销售客户所需产品,采用此模式有利于强化对高端客 户的有效控制、支持与服务。 3.ODM模式 海外市场也已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海外市场经销商的特点,大部分采用ODM经 营模式,可满足海外经销商的差别化需求。 4.B2C(电商)模式 随着国内电商渠道日趋成熟,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互联网营销渠道,以此推广同惠产品、提高营销效 率、降低销售成本。公司开通有天猫同惠官方旗舰店 http://tonghui.tmall.com/和京东同惠官方旗舰 店http://tonghui.jd.com/。 3、公司的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集电子测量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电子 测量仪器实现收入和利润。 凭借公司在品牌知名度、产品技术性能、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能力上的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以及市 场对测试测量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营销理念,丰 富市场经验,加强对市场营销进行全方位的策划,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总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373,162,328.29391,855,967.23-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0,115,610.70340,524,479.36-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62.10-1.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32%12.74%-
资产负债率%(合并)11.07%12.6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00,584,915.3986,112,800.1816.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09,888.6718,860,881.465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620,379.5517,471,686.275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61,282.1133,767,531.42-3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8.41%5.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7.92%5.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250.00%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82,448,37850.94%1,522,88283,971,26052.3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4,891,52515.38%024,891,52515.53%
 董事、监事、高管300,7400.19%0300,7400.19%
 核心员工1,088,0050.67%-584,986503,0190.31%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79,407,31849.06%-3,072,88276,334,43647.6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4,674,57546.14%074,674,57546.58%
 董事、监事、高管902,2180.56%0902,2180.56%
 核心员工1,550,0000.96%-1,550,00000.00%
总股本161,855,696--1,550,000160,305,696- 
普通股股东人数8,427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 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 数持股变 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1赵浩华境内自然人20,186,100020,186,10012.59%15,139,5755,046,525
2王志平境内自然人15,025,500015,025,5009.37%11,269,1253,756,375
3任老二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4王恒斌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5高志齐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6孙伯乐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7唐玥境内自然人9,544,50009,544,5005.95%7,158,3752,386,125
8袁萍境内自然人4,487,82804,487,8282.80%04,487,828
9常州同达 实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040,700-760,1752,280,5251.42%757,6431,522,882
10沈璐雯境内自然人2,002,73202,002,7321.25%02,002,732
合计109,097,360-760,175108,337,18567.58%75,432,21832,904,967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浩华,唐玥:两者是夫妻关系; 赵浩华,常州同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浩华通过持有同达投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 行事务合伙人;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人以及赵浩华为普通合伙人所控制的同达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84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3%。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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