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7日(星期四)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 6号物资置地大厦 9楼 06-08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7日 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3,759,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51%;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总数的 22.655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0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533,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8%;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及子公司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155,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4%;反对 3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2%;弃权 2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30,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312%;反对 3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0%;弃权 2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318,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4%;反对 3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9%;弃权 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92,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43%;反对 3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1%;弃权 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38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9%;反对 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1%;弃权 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6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47%;反对 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69%;弃权 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84%。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39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8%;反对2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弃权 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19%;反对 2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97%;弃权 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84%。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39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3%;反对2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弃权 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167,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85%;反对 2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09%;弃权 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6%。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吴权道律师及王宁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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