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修正案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0:01:08 中财网
原标题:燕京啤酒:《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修正案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7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8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修正案和《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全文将于 2025年 8月 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全文“监事会”(不包含修订前本制度第 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全文“监事会”修改为“内部审计部门” (不包含修订后本制度第二条、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二条)
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职 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 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防 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北京 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 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防 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公 司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工作 细则,细则应报公司监事会审定,各子 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公司各部门 可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工作细则,细则应 报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定,各子公司 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诉、举报事项主要 包括: (一)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二)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进行商 业贿赂等行为。 (三)其他危害公司正常运营和社会声 誉的行为。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诉、举报事项主要 包括: (一)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二)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进行商业 贿赂等行为。 (三)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合法获利 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四)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 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五)贪污、挪用、盗窃、侵占公司资产。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 虚假财务报告。 (七)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权谋私。 (三)(九)其他危害公司正常运营和社 会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监事会对受到的举报、投诉, 应做记录;在24小时内对投诉、举报 事项进行分析评估,按以下原则分级处 置: A级:…… a)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违纪行为的举报,属公司相关规章规定 的违纪行为的,公司监事会接到报告 后,决定调查方式,并对调查结果提出 处理意见。 …… B级:…… a)涉及个人具备违纪事实或者构成违 纪行为的举报或者投诉,内部审计部门 应指定专人对举报内容进一步调查核 实,根据调查提出建议,或向被举报人 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被举报人所 在部门负责处理结果的举报案件,处理 部门应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处理 结果。第六条 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受收到 的举报、投诉,应做记录;在24小时内 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评估,按以 下原则分级处置: A级:…… a)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 纪行为的举报,属公司相关规章规定的违 纪行为的,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接 到举报报告后应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决 定调查方式,并对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 见。 …… B级:…… a)涉及个人具备违纪事实或者构成违纪 行为的举报或者投诉,内部审计部门应指 定专人对举报内容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 调查提出建议,或向被举报人所在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由被举报人所在部门负责处 理结果的举报案件,处理部门应及时向内 部审计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C级: 经过初步调查,由内部审计部门 初步判定投诉缺乏依据,但其性能并非 主观上的恶意诬告或诽谤,应在进一步 调查核实后,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 C级: 经过初步调查,由内部审计部门初 步判定投诉缺乏依据,但其性能质并非主 观上的恶意诬告或诽谤,应在进一步调查 核实后,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
  
  
第八条 调查结束后,监事会出具调查结 果,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公司管理层;判定 为A级的举报或者投诉,按前述程序办 理。第八条 调查结束后,监事会内部审计部 门出具调查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公司 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判定为 A 级的举报或者投诉,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所有与财务相关的违规行为 均向内审部汇报。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举报投 诉及举报人保护的指导工作,内部审计 部门是举报投诉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 门,所有与财务相关的违规行为均向内部 审计部门汇报,涉及党员违纪行为的, 移交公司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 投诉举报的处理第四章 投诉举报的处理及反馈
  
第十四条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而发生误 告、错告的失实举报或投诉,不适用本章 规定。第十四条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而发生误 告、错告的失实举报或投诉,但经查证属 于非恶意误告或诽谤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公司将不予以追究责任。
  
  
  
  
 第四章…… 第十六条 公司将根据投诉方式,在调查 结束后选择适当的方式向投诉举报人切 实反馈。
  
  
  
第五章 反馈第五章 反馈投诉举报人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将根据投诉方式,在调查 结束后向举报者切实反馈。对于举 报 相关违规行为的员工,经查证非恶意诬 告或诽谤者,公司将不施加任何惩罚或 影响。第十六条 公司将根据投诉方式,在调查 结束后向举报者切实反馈。对于举 报相 关违规行为的员工,经查证非恶意诬告或 诽谤者,公司将不施加任何惩罚或影响。
  
  
  
  
 第十七条 保护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循保密、 奖励和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第十八条 公司须正确对待投诉举报人依法 举报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投诉 举报人。
  
  
  
 第十九条 严禁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住址等有关情况和投诉举报内容透露给被 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单位;被投诉举报 人是单位负责人的,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
  
  
  
 给该负责人所在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追 究相应的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 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有 权向审计委员会或其上级主管反映。举报人 因举报而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不公正待 遇的,公司将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举报 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将及时 采取保护措施。因举报造成举报人及其亲属 的名誉、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公司 除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 失外,鼓励并协助举报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会对投诉举报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第十七二十一条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投诉举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 释。第十八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监事会董 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2012年4月11 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第十九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 2012年 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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