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科技(8352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0:35:39 中财网
原标题:力佳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3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力佳科技
股票代码:8352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力佳投资有限公司(POWER GLORY INVESTMENT LIMITED) 住所:Block B-1,14/F,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Hong Kong
通讯地址:Block B-1,14/F,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力佳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力佳投资力佳投资有限公司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港元/万港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 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存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力佳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OWER GLORY INVESTMENT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33536913
注册地址Block B-1,14/F,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梁志锦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日
主营业务投资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经营期限2003年3月3日至长期有效
通讯地址Block B-1,14/F,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Hong Kong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人)名称出资额(万港元)持股(出资)比例
1叶永伦40040%
2叶溢伦30030%
3梁志锦30030%
合计-1,000100%
注:叶永伦与叶溢伦系兄弟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梁志锦叶溢伦朱雨玲
职务董事/主要负责人董事董事
性别
国籍中国国籍 (中国香港永久居民)中国国籍 (中国香港永久居民)中国国籍
长期居住地中国香港中国香港中国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监事/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了力佳科技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决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5年5月1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并于2025年6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再次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5-070)。根据上述公告,力佳投资的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 名称计划 减持数量 (股)计划 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力佳投资 有限公司1,727,8562%集中竞价 或 大宗交易自减持公 告再次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之后三 个月内根据市场 价格决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 及权益分 派取得资金需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力佳投资将在规定的时间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直至完成。

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的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48,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25%,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5.9826%减少至15.0001%。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力佳投资有限公 司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29日至 2025年8月8日848,8280.9825%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详细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义 务人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力佳投资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3,807,81815.9826%12,958,99015.0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3,807,81815.9826%12,958,99015.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概要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5-070)。根据上述公告,力佳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27,856股,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8日,力佳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491,03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力佳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力佳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梁志锦

日期:2025年8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上市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19号
电 话:0717-6593355




(本页无正文,为《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力佳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梁志锦

日期:2025年8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力佳电源科技(湖北)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
股票简称力佳科技股票代码835237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力佳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中国香港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竞价交易 ?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 前,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 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807,818股 持股比例:15.9826%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848,828股 变动比例:0.98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958,990 股,合计持股比例15.0001%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个月内 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力佳投资将在规定的时 间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直至完成。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 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力佳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梁志锦

日期: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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