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30161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证券代码:301616 证券简称:浙江华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7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632.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3月 2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1-2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进行置换的客观实际需求,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生产设备等方面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明细表,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在付款流程审批通过后,将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出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3、公司财务部门需建立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内容,并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2日 中财网
![]() |